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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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
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
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
中标工程范 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工 程 款支付办法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
中标人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
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
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
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
中标工程范 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工 程 款支付办法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
中标人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
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
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
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
中标工程范 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工 程 款支付办法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
中标人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
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
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
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
中标工程范 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工 程 款支付办法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
中标人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
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
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
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
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
中标工程范 围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工 程 款支付办法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
中标人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
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120241127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戴岳成浙2332015202310110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朱宏毅0331810193318024612质量员陈建永0331610693316002912安管员(C证)专职安全员1:陈永芬浙建安C3(2011)1600025标准员专职安全员2:符伟进浙建安C3(2020)1690402材料员耿军丽0332111100025000138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婷联系电话:15007059318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中标工程范 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为计划竣工日期后6个月,即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6月22日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24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24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120241127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戴岳成浙2332015202310110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朱宏毅0331810193318024612质量员陈建永0331610693316002912安管员(C证)专职安全员1:陈永芬浙建安C3(2011)1600025标准员专职安全员2:符伟进浙建安C3(2020)1690402材料员耿军丽0332111100025000138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婷联系电话:15007059318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中标工程范 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为计划竣工日期后6个月,即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6月22日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24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24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120241127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戴岳成浙2332015202310110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朱宏毅0331810193318024612质量员陈建永0331610693316002912安管员(C证)专职安全员1:陈永芬浙建安C3(2011)1600025标准员专职安全员2:符伟进浙建安C3(2020)1690402材料员耿军丽0332111100025000138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婷联系电话:15007059318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中标工程范 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为计划竣工日期后6个月,即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6月22日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24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24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120241127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戴岳成浙2332015202310110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朱宏毅0331810193318024612质量员陈建永0331610693316002912安管员(C证)专职安全员1:陈永芬浙建安C3(2011)1600025标准员专职安全员2:符伟进浙建安C3(2020)1690402材料员耿军丽0332111100025000138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婷联系电话:15007059318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中标工程范 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为计划竣工日期后6个月,即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6月22日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24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24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 标 通 知 书360721202411270101-SG001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0一七年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姓名证号注册建造师戴岳成浙2332015202310110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施工员朱宏毅0331810193318024612质量员陈建永0331610693316002912安管员(C证)专职安全员1:陈永芬浙建安C3(2011)1600025标准员专职安全员2:符伟进浙建安C3(2020)1690402材料员耿军丽0332111100025000138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特此通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婷联系电话:15007059318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名称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建筑面积10293.0平方米建筑结构/层数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工程类别1类中标工期355 日历天招 标控 制 价30536455.75 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竞争条件下浮让利系数β=0.97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中 标总 造 价27830070.75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质量等级市优中标工程范 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措 施/工 程 款支付办法 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中标人 诚 信承 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详见投标文件。备注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 10%担保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为计划竣工日期后6个月,即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6月22日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期限担保方式合同补充条款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招标单位意见招标单位:单位章: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24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签收人:2024年12月24日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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