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源调配评估服务采购比选结果公告

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源调配评估服务采购比选结果公告

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源调配评估服务采购 资产评估 比选公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YY-ZJBX-202*****0050
  • 项目名称:
    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源调配评估服务采购
  •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 项目地点:
    余姚市范围内
  • 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范围:余姚大市范围内。(二)服务内容:评估用于房屋征收项目申请调配的安置房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车位,车库,储藏室等)。
  • 项目总预算:
    28.3万元
  • 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余姚大市范围内。
    (二)服务内容:评估用于房屋征收项目申请调配的安置房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车位,车库,储藏室等)。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在接到房地产评估任务且委托人权属资料提供齐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递交初评结果后经采购人及相关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房地产估价报告。
    2、中标人应妥善保管调查所得或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与之相关的评估过程中间资料和评估结果,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采购人及房屋征收项目有关部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评估实施:评估工作由中标人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技术规程,独立、客观、公正、自主开展。中标人对评估对象、评估目的或评估资料有异议的,应书面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中标人正常评估工作。如发生上述情况,中标人应主动及时告知采购人;未告知的,视作未按规定进行评估。
    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前期调查与房地产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调取的估价对象权属资料复印件、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结果报告提交。评估结果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需说明原因,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在1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5、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评估房地产价格,并出具评估报告。及时向采购人提供评估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文件依据、数据和成果。
    6、评估质量事故处理: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中标人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罚。
    7、供应商还应提供每月一次的采购人指定的房源系统价格的更新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7.1提供宁波市上月房价变动指数。将当月系统现有库存房源的价格在系统中更新。
    7.2将现有录入房源系统的房屋在评估后价格录入系统中,并整合现有库内数据做到房屋价格一房一价。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65天
  • 质量要求:
  •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元 ,上限:******
  • 价格说明:
    评估费用计算标准:估价服务费根据余房征发[2021]10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按甬建发[2015]7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3折确定,即按照评估价值的3‰×30%进行计算,评估价值按照房屋征收项目申请调配的安置房评估价值为准。评估费用结算限额:服务期限内评估服务费采取费率和固定总额相结合的形式,此年度评估费结算限额为成交价,合同期内服务费合计总额不得超过限额价,超过部分服务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按最低价选取,最低价且报价相同的由业主择一选取。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2-19 10:54 至 2024-12-24 10:5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三级及以上)。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24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扬锴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关于【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源调配评估服务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

我单位于2024-12-25 10:35:41, 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网 为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编号:
    YY-ZJBX-202*****0050
  • 项目业主: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项目地点:
    余姚市范围内
  • 项目总预算:
    28.3万元
  • 采购项目名称:
    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源调配评估服务采购
  •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 选取中介时间:
    2024-12-25 10:35:41
  • 服务金额:
    下限:******元 至 上限:******
  • 金额说明:
    评估费用计算标准:估价服务费根据余房征发[2021]10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按甬建发[2015]75号文件规定标准的3折确定,即按照评估价值的3‰×30%进行计算,评估价值按照房屋征收项目申请调配的安置房评估价值为准。评估费用结算限额:服务期限内评估服务费采取费率和固定总额相结合的形式,此年度评估费结算限额为成交价,合同期内服务费合计总额不得超过限额价,超过部分服务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按最低价选取,最低价且报价相同的由业主择一选取。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其他选取法
  • 中选机构名称:
    余姚市天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余姚市巍星路169弄1号
  • 中选报价: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房屋征收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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