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平山飞鹅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平山飞鹅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平山飞鹅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惠东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平山飞鹅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 |
公示标题 | 惠东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平山飞鹅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12-25 16:3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2-30 09:00:00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12-25 16:28:45 |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东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东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平山飞鹅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东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拆建项目(一期)—平山飞鹅中学拆建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24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6家,名单如下: 1、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惠州市尚工建设有限公司 3、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5、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惠州市恩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各自独立根据评标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3款规定的情形,初步评审不通过。 (九)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恩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号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惠州市恩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元。 | ||
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恩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1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潘俊奇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市恩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东县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8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2-*******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东县河南路14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招标人:惠东县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惠州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2-24中标候选人公示-飞鹅中学.pdf |
第一册 商务投标文件 - 公示版.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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