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制剂室建设结果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制剂室建设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100*****

二、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制剂室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万顺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1029(集群注册)
中标金额:*******.52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制剂室建设
施工范围: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75日历天
项目经理:齐明钢
执业证书信息: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京111*****02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京建安B(202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小东(甲方评委)、张玉洁(主任)、曹红亮、白芹利、龙宝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珠江道街道长江东道1号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六盘山北路6号1604室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玲
0335-*******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制剂室 医院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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