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清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7:2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蔡荣富、侯传田、黄仪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淑芬、林炜、庄丽、江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189*****839 | ||
采购单位 | 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清市宏路街道创业大道国资小镇3号楼3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女士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淑芬、林炜、庄丽、江琪/0591-********、189*****839 | ||
附件: | |||
附件1 | 兴晟.jpg | ||
附件2 | 东方味王.jpg | ||
附件3 | 良宇.jpg |
一、项目编号:SDZB[CS]*******(招标文件编号:SDZB[CS]*******)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李厝山90号5座2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下浮率(%):6.******0
供应商名称:福建东方味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后埔街12号楼2层201商场,1层103店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下浮率(%):3.5******
供应商名称:福建良宇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音西福俱路121号6#楼一层西侧
包组或产品名称: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下浮率(%):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 | 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 采购范围主副食品:含大米、面粉、畜禽、生鲜、蔬菜、调料干货、水产、冻品、牛奶、水果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成交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配送车辆必须于每日上午7点至7点30分期间将所有产品及食材送达国资小镇食堂,并与国资小镇食堂代表开始交接验收食材,若遇特殊情况,成交人应事先向采购人报备同意后视情处理;为保障饮食及人身安全,送货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才能上岗服务,采购人可随时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按采购人需求及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服务。 | 成交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福建东方味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 采购范围主副食品:含大米、面粉、畜禽、生鲜、蔬菜、调料干货、水产、冻品、牛奶、水果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成交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配送车辆必须于每日上午7点至7点30分期间将所有产品及食材送达国资小镇食堂,并与国资小镇食堂代表开始交接验收食材,若遇特殊情况,成交人应事先向采购人报备同意后视情处理;为保障饮食及人身安全,送货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才能上岗服务,采购人可随时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按采购人需求及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服务。 | 成交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福建良宇实业有限公司 | 福清市国资小镇食堂农副食品采购项目 | 采购范围主副食品:含大米、面粉、畜禽、生鲜、蔬菜、调料干货、水产、冻品、牛奶、水果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成交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时,配送车辆必须于每日上午7点至7点30分期间将所有产品及食材送达国资小镇食堂,并与国资小镇食堂代表开始交接验收食材,若遇特殊情况,成交人应事先向采购人报备同意后视情处理;为保障饮食及人身安全,送货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才能上岗服务,采购人可随时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按采购人需求及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服务。 | 成交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荣富、侯传田、黄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为*****元,由采购包1各成交人平均分摊。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账号:35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定标日期:2024年12月24日(项目编号:SDZB[CS]*******)。
4、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5、成交人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6.21分,下浮率为6%。
成交人福建东方味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5.48分,下浮率为3.5%。
成交人福建良宇实业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0.32分,下浮率为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创业大道国资小镇3号楼3层
联系方式:何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林炜、庄丽、江琪/0591-********、189*****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林炜、庄丽、江琪
电 话: 0591-********、189*****839
标签: 食堂农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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