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行政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预中标结果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受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长顺县行政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12月0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858号-1 标段(包)名称:长顺县行政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代理: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6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长顺县飞鸿建筑有限公司 | ||||
总分: | 86.26 | 项目负责人: | 雷雨良 | 报价(元): | *******.9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盛华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2.93 | 项目负责人: | 邱承茂 | 报价(元): | *******.78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铜仁市广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82.72 | 项目负责人: | 张煌 | 报价(元): | *******.74 |
公 示 期:2016-12-07至2016-12-0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长顺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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