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合同公示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合同公示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拟对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双方于2024年4月10日签订的《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三村、新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条款第三项第(二)点“支付方式”:
……第九至第十一个月:在次月拨付 ******元(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贰佰玖拾陆元整)给乙方;第十二个月: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1个月内,拨付 ******元(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贰佰玖拾陆元整)给乙方。
修改为:
第九月:在次月拨付******元(人民币贰万叁仟肆佰贰拾捌元整)给乙方;第十至第十一个月:在次月拨付*****元(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柒拾叁元整)给乙方;第十二个月: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1个月内,拨付*****元(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柒拾叁元整)给乙方。

条款第二项“工作人员配置要求”:
1.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配备4名全职工作人员,其中具有中共党员身份人员不少于1名、持证社会工作者不少于2名,中级社工证持有者不少于1名。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4名全职工作人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社区养老服务专员、儿童主任、救助服务专员。
修改为:
1.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配备2名持证全职工作人员,其中具有中共党员身份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社工证持有者不少于1名。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2名全职工作人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兼任社区养老服务专员、儿童主任兼任救助服务专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依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经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涉及项目预算金额较提前采购计划金额发生变化,或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指导文件变化,双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执行”,因2025年政府预算调整,故针对合同金额、服务人员要求等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一村华富街道综合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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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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