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上级相关文件以及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吴兴区卫生健康系统自2003年建区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制定发布且现行有效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经清理,现拟继续执行的有 6件,本次清理拟废止1件。现将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

附件:1.(吴兴区卫健局)继续执行(含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吴兴区卫健局)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

(吴兴区卫健局)继续执行(含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

单位

文号

发布

时间

是否需要修改

1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吴政办发〔2015〕160号

2015.12.22

2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吴政办发〔2017〕28号

2017.4.17

3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吴政办发﹝2017﹞72号

2017.7.18

4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试点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吴政办发〔2018〕89号

2018.9.15

5

吴兴区关于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标准的办法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吴政办发〔2022〕4号

2022.2.23

6

《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兴区积极生育支持十条措施的通知(试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

吴政发

〔2024〕2号

2024.1.30



附件2

(吴兴区卫健局)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发文时间

1

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吴兴区人民政府

吴政发〔2015〕18号

2015.12.7


*******-*****-621-通知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范性文件 评估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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