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合同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合同
招标项目名称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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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 |
合同名称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747*****X9 |
中标人名称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90*******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元) | ******* |
合同单位(甲方)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单位(乙方)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615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11-07 00:00:00 |
质量要求 | 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 | ||
合同主要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根据《关于湛江巴斯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会的纪要》(湛江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109号)文件精神以及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或“发包人”)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建单位”)签订的《[经营性]项目业主委托协议》,由委托人委托代建单位在本项目建设期间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全权代表委托人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协助招标人结算管理等,本工程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以及施工图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工作及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 ||
其他内容 | / |
合同名称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尾水管工程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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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名称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615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11-07 00:00:00 |
合同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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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外尾水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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