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B-7地块厂房302 | 765,000.00元 | 99.00 |
采购包1(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福建中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 | 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要求服务) | 1、我司的供货质量和配送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2、我司由于自身行为过错引发的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自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3、采购时根据采购人需求(种类、品牌、数量等)进行采购。★4、我司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5、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要求,需要采购人优先采购或以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我司予以配合,没有异议。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7、我司承诺若为成交供应商,在主副食品配送前提供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产品生产商提供相关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 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供货期限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时,则合同终止。 | 批 | 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采购人实际服务标准情况服务) | 76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李郑楚 |
评审专家: | 冯素水 、 林炜琴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费率标准按100万元以下1.5%计取。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③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 团有限公司 账号:907*****100100*****81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1.14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厦门嘉佳行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成交折扣率为:85.0%。
名称: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2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135号丰泽中介服务产业园诚信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95-********;邮箱:fjcxzb@163.com
项目联系人:刘燕珍、陈雪婷、林月阳
电话:0595-********;邮箱:fjcxzb@163.com
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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