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口袋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荔县口袋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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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口袋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Y-ZB-055-2024)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大荔县口袋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蔡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1.3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江河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1,51万元,质量:合格,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桐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1,5万元,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幕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贵人:高华峰二级建造师
261181901781:
中标候选人(陕西江河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贾静静二级建造师陕
261202248652
中标候选人(陕西桐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豪杰二级建造师陕
26115166987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慕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江河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桐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慕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江河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桐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木事实及依据,相关谓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
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
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
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产灞生态区欧亚大道西段666号欧亚
国际一期A座1401室李沙沙处,电话:15902975651.
三、其他
落询月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县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置以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洛滨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娜
电话:0913-32159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二环北段551号
联系人:李沙沙
电话:13891367793
电子邮件:zbsxhy@163.co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边边(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70118051019
公司
5107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口袋公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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