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
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
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3.7 |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以现场查询 |
为准); |
3.8 |
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2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 |
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证明材料:提供信誉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 |
3.9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
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只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 |
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 |
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 |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大写 | |
| 小写 | |
项目经理 | | |
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 | | |
工期 | | |
质量标准 | | |
备注 |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 | 本项目任职 |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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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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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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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执业资格证书 | | |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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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建造师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建造师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 | | |
| | | 1 | 2 | 3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
2 | 资格要求 |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 | | |
| | | 1 | 2 | 3 |
1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天 | | | |
2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 |
3 | 工期 |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 |
4 | 其他 | 无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 | |
结论 | | | | | |
2 | 、 | 其他主要人 | 员 | 具有 | 测 | 量 | ( | 或 | 测绘 | ) | 相关 | 类 | 中 | 级职 | 称的每 |
| 技 | 术 | 部分( | | 50 | 分) | | |
| 序 |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 | |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号 | | | | | | | |
1 | | | 技术实施方案 | | | | 根据项目要求,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组织机构、设备配备、具体的实施方式、方法、流程图、进度控制措施、保证成果准确性的措施。1.技术实施方案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15分;2.技术实施方案基本明确、方法较为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一般得10分;3.技术实施方案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较弱的得6分。4.技术实施方案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极差的得3分。5.不提供者得0分。 | 15分 |
2 | | | 监测进度保障措施 | | | | 1.监测进度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招标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5分;2.监测进度保障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得10分;3.监测进度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得6分;4.监测进度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极差,得3分;5. 不提供者得0分 | 15分 |
3 | | | 安全保证措施 | | |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完整性、科学性、风险控制等进行综合评定;1.安全保证措施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10分;2.安全保证措施基本明确、方法较为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一般得8分; | 10分 |
| | 3.安全保证措施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较弱的得5分。4.安全保证措施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极差的得3分。5.不提供者得0分 | |
4 | 质量保障措施 | 1. 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招标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0分;2. 质量保障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得8分;3. 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5分;4. 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极差得3分;5. 不提供者得0分。 | 10分 |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NDY-2024-230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恒和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8.550000万元,
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
标准,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恒和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振仑AY09130049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恒和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恒和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按照采购文件和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评审;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异议,请按下方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
三、其他
一、项目编号:HNDY-2024-230号
二、项目名称: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恒和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椰海大道3号
中标(成交)价:148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名称: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
采购范围:本项目基坑监测所需的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72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丽静、李梅、黄海东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
,下浮25%进行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高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临高县
联 系 人:冼工
电 话:188768194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融创美伦熙语6栋1单元101室
联 系 人: 蔡工
电 话: 13617517113
电子邮件: 3555252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
坑监测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临高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17
第六章 磋商程序.........................................................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将指定材料于2
024年12月16日前发送至355525273@qq.com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12 月 20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
2、项目编号:HNDY-2024-230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5.25万元(大写:壹佰陆伍万贰仟伍佰元整),超过项
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4、工程地点:临高县
5、建设工期:720日历天
6、采购范围:本项目基坑监测所需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
准,质量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12、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建材/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2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
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以现场查询
为准);
3.8
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
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证明材料:提供信誉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3.9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3
(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只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
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
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 12 月 9 日至2024年 12 月 16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至355525273@qq.com以便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企业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企业公章);
(5)报名费转账底单(可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或本单位账户转账,底单上须注明
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
3、售价:¥500元;
4、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本项目不设置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临高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4
地址:临高县
联系人:冼工
联系电话:188768194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融创美伦熙语6栋1单元101室
项目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617517113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名词解释
1.1采购人:临高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1.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供应商:已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
商。
2.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报价活动。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服务和工程的供货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
3.2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定,并具备本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
3.5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4.磋商费用
6
无论磋商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
全部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l磋商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第六章 磋商程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
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
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
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
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
8.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磋
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8.2
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7
8.3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
推迟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10.报价
10.1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的要求报价,并且该报价在所有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是统一的报价
。
10.2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11.1
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支付。
11.2 若供应商不提交磋商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3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1.3.l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章规定签订合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报价有效期
12.l 报价有效期为从磋商截止之日起计算的 60
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磋商保
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
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报价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
期。
13.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3.1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均须胶装。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与正本一致的电子
响应文件1份。电子响应文件要求PDF格式(加盖电子公章或加盖公章后的正本扫描件)和
Word版本格式各一份保存光盘或U盘上,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须在光盘或U盘上面标明单
位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对电子文件的错放和丢失负责。电子介
质的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报价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
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3响应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逐页签字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13.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
和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l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投标文件、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两个密封专用袋(箱)
中,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和正本一包,所有副本一包,并在密封专用袋(箱)上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 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封皮上均应写明:
致: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磋商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4.2 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15.磋商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地点。
15.2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磋商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
,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3 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五、磋商、评审及签约
16.磋商
16.l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
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督部门将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16.2
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受托人)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派授权代表(受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受托人)身份
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
16.3
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作开标记录。
16.4 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名共同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
18.关于政策性优惠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磋商结束
后,各报价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项目的最终报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资格性和符
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按照文件中制订的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1)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给予2%的扣除,
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或提供相关证
10
明文件。
(2)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给予1%的
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或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情况:
(3.1)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
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3.2)具体评审价说明:
1)投标人符合(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
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
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1
(3.3)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
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
号”),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根据财库【2014】68 号及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评审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策优惠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享受政策优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声明函格式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9.磋商和定标
19.1 磋商、评分办法见“第六章 磋商程序”。
19.2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办法推荐出三家成交候选
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向其授予合
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排名第一的成
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它违规行为的,或者是磋商小组出现评审错误,被他人
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磋商。
如此类推。
19.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
20.质疑处理
20.1
质疑时限: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鼎誉项目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
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20.2 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过程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12
20.3
质疑函格式:详见海南省财政厅质疑函范本。(未按照质疑函范本书写的质疑均不受理
)
20.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将纸质证明材料送至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疑时间以
签收时间为准。
21.成交通知
21.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手续。
21.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签订合同
22.l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
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
偿责任。
2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七、其它
23.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3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工程量清单(另附)
1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海南省建设工程监测合同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合同)
(具体合同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为准)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5
临高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基坑监测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其:
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监测内容与要求
2.1服务内容(预计):
(1)坡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
(2)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3)地下水位监测;
(4)支撑轴力监测;
(5)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
(6)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
(7)其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监测
;
2.2 工作方式:
16
实地监测:
2.2.1
乙方严格按照规范监测频率要求,配备齐全人员及设备,采用现场监测
的方法采集数据并进行数据处理,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提交
监测报表,出现报警及时通知有关各方。
2.2.2
当日监测报表提交甲方及监理,若出现报警,则必须立即复测,在确定
无误后,即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建议。每月提供阶段性监测成果总结
报告,现场监测全部结束后两周内提交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有效监
测成果竣工报告一式肆份。
2.2.3
监测点应根据现场需要和业主要求进行实地布置,监测频率严格按照建
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等相关规范进行。
2.3要求:
执行以下规范:
2.3.1 业主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2.3.2 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2.3.3 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3.4 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
三、监测费用与付款方式
3.1 检测费用
本项目检测费用按中标价收取,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17
,税费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
,增值税税率适用 %。
本合同采用包干价合同,分别由临城水厂基坑、南部水厂基坑及取
水泵房基坑组成,包含的内容:包括人工费、主材、损耗、辅材、机械
费、管理费、施工措施费,包质量、税费、利润、安全和文明施工费用
、不可预见性风险、保修费用、试验费等。大型机械、设备等多次进出
场费用、场地内临时道路修筑、施工用电水接驳、施工平台的修筑、搭
建及清理恢复、因现状测绘、勘察施工需要进行苗木等障碍物的砍伐、
拆除等综合考虑在各项目相应总价中,不另计取。
还有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以及政府收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
担考虑在综合总价报价中。
3.2 付款方式
3.2.1南部水厂
(1)现场完成监测点布置并开始作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南部水
厂监测总价的30%(南部水厂总价详见附件),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工程发票。
(2)基坑施工进度达到70%,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南部水厂总价的40
%,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工程发票。
(3)基坑周边土体回填完毕或基坑工程施工至±0.00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及监测结算所需资料,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
付南部水厂总价剩余款项;
18
3.2.2、临城水厂
(1)现场完成监测点布置并开始作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临城水
厂监测总价的30%(临城水厂总价详见附件),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工程发票。
(2)基坑施工进度达到70%,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临城水厂总价的40
%,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工程发票。
(3)基坑周边土体回填完毕或基坑工程施工至±0.00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及监测结算所需资料,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
付临城水厂总价剩余款项;
3.2.3、取水泵房
(1)现场完成监测点布置并开始作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取水泵
房监测总价的30%(取水泵房总价详见附件),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工程发票。
(2)基坑施工进度达到70%,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取水泵房总价的40
%,即人民币 整(小写:¥
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工程发票。
(3)基坑周边土体回填完毕或基坑工程施工至±0.00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及监测结算所需资料,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
付取水泵房总价剩余款项;
3.2.4、每次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
法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6%,并在增值税发票
开具后的7日内送达甲方。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票
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
19
3.3 乙方收款信息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户: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已知成果资料,并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以
便乙方顺利开展监测工作;
4.2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现场办公条件;
4.3
甲方及时完成监测方案的审核,负责在工程现场方面的协调工作
4.4 根据付款条件支付检测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4.5 严格遵守本合同;
4.6
按甲方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监测,不得随意变更监测方案;按甲方提出
的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组织开展监测工作,并及时提交监测成果;
4.7 负责外业监测时的人身安全;
4.8
乙方负责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监测成果报告;
4.9 乙方必须确保检测的质量,严格执行规范。
4.10
乙方负责办理现场施工所需的所有手续(如市政、交管、园林及绿化等
),并承担相应费用。
20
4.11 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4.12 工程竣工后按照规定提供竣工的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
4.13
严格执行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
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4.14
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执行
。
4.1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监测工作进行任何形式的
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
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外,还应承担 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16乙方不按上述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
损失赔偿责任。
五、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
基坑监测周期:本合同自乙方进场之日开始,至基坑土方回填结束
止;
(二)履行地点:
(三)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1、现场监测并按时提交监测报表;
21
2、监测工作结束后二周内提交监测总结报告。
六、 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6.1
延期监测。乙方因故不能按时进行监测,应在约定的监测日期提前五天
,向甲方提出延期监测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可以酌情同意乙方的要求,
如甲方同意延期,则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延期监测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6.2
暂停监测。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监测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
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
要求,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甲方不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
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3
工期延误。监测工作有其他情况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书面
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4
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
误的奖罚费,双方应拟定如下条款: / 。
七、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按各项目执行的监测规范要求,甲方由专人验收,乙方15天
内提交书面监测成果报告及有关资料文件,由甲方签收。
八、 争议处理
22
双方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解决
未果的,确定按第二种方式处理:
(1)提交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9.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
最新约定为准。
十、其他
10.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0.2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0.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1:监测预算单;
甲 方: 乙 方:
23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帐 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2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格式自拟
目 录
26
1、磋商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阅读并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决定响应磋商文件的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承接主体内的工程。我
方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报价,包括了完成该项目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
2、我方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没有任何异议,不附加任
何条件。
3、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
、按量完成合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
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方愿意遵守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明示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
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件:
27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28
2、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
工期
质量标准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9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0
4、授权委托书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 ( 姓 名 ) 系 ( 供 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 被 授 权 人 姓 名 及 身 份 证 号 码 )
为 我 公 司 的 代 理 人 , 以 本 公 司 的 名 义 参 加 贵 公 司 组 织 的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磋商响应及报价活动,处理与本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被授权人在开标、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与本项目有关的质疑、投诉事项,我将亲自处理或另行特别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自签署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1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保证金
32
6、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一章报价人资格要求,其中第6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
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格式见附表
33
附表:
(采购人名称):
无违纪声明函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7、诚信投标、诚信履约承诺书
我方就本次磋商活动向贵方郑重承诺:
一、我们已经充分理解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中标条件和合同条款,没有
任何异议。
二、我们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所有商务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都是真实有效的;我
们做出的所有技术响应都是真实可信、可以实现、并经得起验收检验的。我们保证所
有的投标响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发生任何变更。
三、我们的投标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报价
漏项损失,我方全部承担,不会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
四、我们知道,中标后拒签或故意拖延签署合同、拒绝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合同
,不论原因何在,都是不诚信履约的行为。如果采购人将本合同授予我们,我们将如
约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
以上承诺,能够经受来自任何方面的审查和监督。如有虚假或背离,我方愿承担
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处置和政府采购监管单位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8、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证书名
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级别
证号
专业
本项目
任职
36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职 称
毕业学
校
年 龄
职 务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书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
注: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应人员材料
37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8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1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1、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39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1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40
13、其他资料
41
14、最终报价(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大写
小写
备注
42
供应商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说明:1、本表价格一栏空白,落款处供应商名称(盖章)处由供应商事先加盖公章
,单独准备至少3份(供应商应尽量避免书写错误,并准备充足数量的本表格),不
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同装订,由供应商代表随身携带至磋商现场;
2、本表中磋商报价在开标后,由供应商根据现场开标情况,在磋商现场填写作为供
应商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
第六章 磋商程序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和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
评审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
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
应商。
1.4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恶意压低投标价格。
1.5评审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3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6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
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评审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
证据。
1.8评审委员会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
二、评审办法
(一)评审规则
2.1.1、本磋商项目的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2.1.2、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以下内容:价格、服务、业绩、人员、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2.1.3、评审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
和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是对技术、商务及价格因素的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
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1.4、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审
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
情况等进行评议和比较,赋予技术分和商务分。各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
应商的技术得分或商务得分。按综合评分法的报价计算方法计算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2.1.5、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2.1.6、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
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
(二)初步评审
44
1、评审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
进行评审。只有对《审查表》所列各项目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
审。
2、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料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
提交磋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响应文件的总体编
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重要条款、条件和规
格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
的采购范围、质量等;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
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的响应要求的供
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要求,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无效投标的认定
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填写投标内容及签名盖章的;
4)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而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6)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的:
未按第一章第四条供应商资格与资质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而未提供的。
7)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三)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技术及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1、价格评审
1.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采购预算价,磋商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供应商必须
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竞标报价,第二次报价为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合格后由评
45
审委员会分别组织竞标人进行的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磋商结果以竞标人的
最终报价为准。
1.2以第二次投标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
1.3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1.4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2、技术商务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质、技术队伍、专业水平、技术方案、公司业绩等情况
进行比较和评价。
注:商务评审因素的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
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评审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6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
5、定标
5.1定标原则: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结论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
供应商。
5.2 定标程序
5.2.1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
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
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5.2.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2.5采购人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5.2.6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理。
6、评审委员会承担以下义务
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6.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
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
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
6.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
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6.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
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7
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
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
政部门报告。
6.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6.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 评审委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
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
人。
7.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
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
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处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
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
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7.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
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现场工作人员陪同下联系。
7.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
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
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
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7.5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8、 评审方法附表
48
附表1、审查表
序
号
1
2
资格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供应商
1
2
3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
资格要求
格要求
49
3
响应文件份数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结论
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供应商
1
2
3
1
2
3
4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天
响应文件的有效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
性
工期
其他
结论
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无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者“×、不通过”。
2、结论采用“一项否决”原则。只有全部审查项目都是“√、通过”的,结论才
能是“合格”;只要其中一项是“×、不通过”的,结论只能是“不合格”。
3、只有结论是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的被淘汰。
注:“审查表”中的每一项要求均为必须满足项,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会导致
投标失败,请各供应商认真对待。证明材料需附于响应文件中。
50
附表2、评审标准和方法
技术、商务评分表
投标价格(10分)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及标准
最高分值
投标报价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0
10
商务部分(40分)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及标准
最高分值
企业业绩
(10分)
项目负责人
(10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基坑监测项目业绩,每
项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
得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或高
级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
土)执业资质的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及2024年8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
其他主要人
员(20分)
则不得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
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
业资质的得10分;
2、其他主要人员具有测量(或测绘)相关类中级职称的每
个人得5分,本项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及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
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10
10
20
51
技术部分(50分)
序
号
评审因
素
评审标准
根据项目要求,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
包含项目组织机构、设备配备、具体的实施方式、方法、流程图、进
度控制措施、保证成果准确性的措施。
1.技术实施方案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15分;
2.技术实施方案基本明确、方法较为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一般
1
技术实
施方案
得10分;
分值
15分
3.技术实施方案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较弱的得6分
。
4.技术实施方案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极差的得3分
。
5.不提供者得0分。
2
监测进
度保障
措施
1.监测进度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
,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招标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
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5分;
2.
监测进度保障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得10分;
15分
3.监测进度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得6分;
4.
监测进度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极差,得3分;
5. 不提供者得0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的合理性、
完整性、科学性、风险控制等进行综合评定;
3
安全保
证措施
1.安全保证措施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得10分;
10分
2.安全保证措施基本明确、方法较为合理、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一般
得8分;
52
3.安全保证措施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较弱的得5分
。
4.安全保证措施一般、方法较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极差的得3分
。
5.不提供者得0分
1. 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
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招标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
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得10分;
4
质量保
障措施
2. 质量保障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得8分;
10分
3. 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5分;
4. 质量保障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极差得3分;
5. 不提供者得0分。
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