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宗地编号: | 浦东新区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02-08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3.*****公顷 | 宗地坐落: | 东至02-09地块、地块边界,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02-07、02-10、02-11地块,北至02-04、02-05、02-06地块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万元 | 受让单位: | 上海广皓置业有限公司 | ||||
备注: | 1、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计容);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不计容);健身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不计容)。小型垃圾压缩收集站建议于夹层中设置,新增公共服务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航头镇人民政府。 2、公共通道:根据控规要求,包含两处宽度不小于15米的公共通道,起联系南北居住社区及通达其西侧绿地与沪南公路沿街商业的作用,同时兼为小区的中央公共活动空间。 3、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0%,计******.02平方米以上。 4、配套商业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5、受让人带建01-07、01-08两条匝道,匝道总面积6131平方米。按匝道建设面积测算,建设标准约9260元/平方米。 6、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轨交18号线航头停车场地块综合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02街坊实施深化 普适图则-地面二层,本次出让范围为轨道交通上盖15米层(含)以上02-08地块 ,出让面积******.77平方米,用地性质Rr3。 7、轨道交通上盖15米以下夹层停车库配建机动车规模不小于10.49万平方米,后续受让人应根据审批方案确定的规划性质及建筑面积与出让人签订补充出让合同,补缴相关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钟莹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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