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备案抽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备案抽查情况的通报
为规范各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登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我市采购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被通报的采购单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登财购〔2022〕5号》第八条、第十条等规定。以上法律法规要求各采购单位要依法依规签订、备案、公开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文件要求: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并将采购结果在网上公告;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交易平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请存在问题的采购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请其他采购单位对标进行自查,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登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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