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泸龙财罚〔2024〕15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泸龙财罚〔2024〕15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

二、基本情况

经本局立案调查,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实施龙马潭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专项普查项目(项目编号:510*****210*****)过程中,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在法定时限内进行采购合同公告和未依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违法违规情形,上述违法违规情形分别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项“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和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泸州市龙马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警告的行政处罚。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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