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2024年至2027年主变电所110kV供电设备及南垭路10kV变电所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2024年至2027年主变电所110kV供电设备及南垭路10kV变电所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贵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2024年至2027年主变电所110kV供电设备及南垭路10kV变电所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中标供应商(3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 915*****683******H 贵州万家灯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28元
第1中标候选人
2 915*****692******* 贵州泰铭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81元
第2中标候选人
3 915*****622*****XB 贵州江河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62元
第3中标候选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的(贵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2024年至2027年主变电所110kV供电设备及南垭路10kV变电所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贵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2024年至2027年主变电所110kV供电设备及南垭路10kV变电所设备委外维保服务项目

第1中标候选人:贵州万家灯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报价信息: *******.28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和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工期(或交货期): 暂定36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项目负责人: 方尚勇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账号: 黔特中(工)*********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2中标候选人:贵州泰铭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报价信息: *******.81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和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工期(或交货期): 暂定36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项目负责人: 邓军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账号: 黔特高231*****00128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3中标候选人:贵州江河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报价信息: *******.62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和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工期(或交货期): 暂定36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项目负责人: 马明军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职称)账号: 黔特高181*****80091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在公示期内,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若供应商对异议的回复不满意,再在法定期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电话: 0851-********)投诉。


采购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电话:0851-********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676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委外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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