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宝安区财政局 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拟对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万元) : 207.8400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新航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按照《宝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保障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正常开展,本着友好协商原则,核减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项目合同经费相应进行下浮。

变更前:合同总金额 207.8400万元,即每月服务费用为17.32万元/月。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兼保安队长1人,维修工2人,保安班长1人,保安员13人,保洁员14人,绿化主管1人,绿化工1人,非教主管1人,非教管理员2人,合计人数36人。

变更后:合同总金额150万元,即每月服务费用为12.5万元/月。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兼保安队长1人,维修工1人,保安主管1人,保安员11人,保洁员10人,绿化工1人,非教管理员1人,合计人数26人。

其他不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按照《宝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保障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正常开展,核减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项目合同经费相应进行下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

地址: 宝安中心区玉林路3号

联系电话:********/137*****038

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 31 号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

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管理 物业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