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猫儿山—海洋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源县年度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猫儿山—海洋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源县年度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猫儿山—海洋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资源县2024-2026年度)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猫儿山—海洋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资源县2024-2026年度) | 项目招标编号 | SG2024-G2-CHZB06 | |||||
招标人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服务中心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服务中心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规模:人工造林6548亩、更替修复2064亩、人工种草1043亩、草原改良8801亩、草原围栏封育******亩。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5元 | |||||||
工期 | 项目建设总工期1095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29日。另造林作业完成后需连续抚育管护3年。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钟宇翔(注册编号:桂245*****0790;身份证号:**************133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易海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 身份证号:**************28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溶江支行综合用房装修; (2)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建安工程); (3)永福镇龙泉社区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7元 | |||||||
工期 | 项目建设总工期1095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29日。另造林作业完成后需连续抚育管护3年。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曾俞凯(注册编号:桂245*****3533;身份证号:**************613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爱华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 身份证号:**************536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厂房项目(1-2#、1-3#、1-4#、1-5#生产车间; (2)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期)AB 地块厂房项目(A2#、A3#、A4#、A5#、A6#生产车间)。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君建设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0元 | |||||||
工期 | 项目建设总工期1095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29日。另造林作业完成后需连续抚育管护3年。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韩卓博(注册编号:桂245*****2563;身份证号:**************38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建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 身份证号:**************423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凤岭怡园1#、2#楼 | |||||||
未通过初步审查(含开标现场核查)的投标人情况 | 投标人广西万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未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未携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监督管理部门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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