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评价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评价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
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11家子公司
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评价项目
比选结果公示
根据《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评价项目比选文件》要求,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对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评价项目进行了比选。现将本项目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办公楼1001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电话:0771-*******)。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一、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评价内容
对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专项自评价及11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监督评价。评价范围包括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促进企业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及应对,使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单独出具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监督评价报告。
(二)评价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合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国资规〔2023〕2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专项自评价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监督评价,单独出具2024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及11家子公司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监督评价报告。
三、中选单位:
本次中选单位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
四、中选价格:
本次中选价格为:人民币158,490.57.00元(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6%,价税合计人民币168,000.00元。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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