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配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教师配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州市禾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28号佳盛广场一层A、B、C座连体1层整层 | 627,000.00元 | 99.88 |
采购包1(配餐服务):
服务类(福州市禾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为采购人教师配送正常工作日午餐的服务 | 所有菜品达到可口、营养、卫生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一年。从双方签订合同后并接到采购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书之日开始算起。服务期满后终止本合同 | 位 | 符合教师需求的午餐 | 627,000.00 |
采购人代表: | 王枫 |
评审专家: | 叶建鸿 、 陈柯星 、 付勇清 、 张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闽招协[2021]32号文《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100万以下,1.5%(不足8000元的按人民币8000元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将在我司确认收到中标人所缴纳的代理服务费后发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帐号:4316 0078 8018 0000 0185;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公司;开户行:浦发银行福州东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配餐服务:0.94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要求,资格审查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了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十九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庆城路16号
联系方式:135*****925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503、505、506室
联系方式:186*****456
项目联系人:黄惠
电话:186*****456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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