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年墓安防工程合同公告
陈鹏年墓安防工程合同公告
陈鹏年墓安防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30
采购合同编号:SLYCG-******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博物馆(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陈鹏年墓安防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74
(3)项目内容:陈鹏年墓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和监控中心、线缆传输。
(4)项目负责人:杨成林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壹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
|
总日历天数: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监理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90天。
地点:湘潭县分水乡槐北村陈鹏年墓
方式:/
施工完成50%工程量付合同工程款30%;全部项目竣工经市局初步验收合格且省局项目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经省文物部门终极验收通过后,由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2月28日 生效。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二 份,供应商执 二 份,政府采购管理股 一 份,招标代理公司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
甲方:湘潭县博物馆(公章) 乙方: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标签: 墓安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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