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陕西西铁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鸡站4道南咽喉改造工程劳务分包中标候选人公
示
(招标编号:DWGCGS-2024-024)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1月0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西铁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鸡站4道南咽喉改造工程劳务分包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海盛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38.9000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龙烁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39.10752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乾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2000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盛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龙烁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乾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盛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施工劳
务不分等级资质3.投标单位在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企业库内并持有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
公司颜发的通信信号信息工程(专业或劳务)《施工资格审查合格证》。4,不接受与集团公司
及所属单位间存在未结诉论(仲截)案件限制期内(指自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起诉维权或收
到诉讼文书起至案件审结且执行完毕止)的供应商响应分包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投标。
中标候选人(西安龙烁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施工劳
务不分等级资质3.投标单位在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企业库内并持有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
公司顾发的通信信号信息工程(专业或劳务)《施工资格审查合格证),4.不接受与集团公司
及所属单位间存在未结诉讼(仲截)案件限制期内(指自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起诉维权或收到
诉论文书起至案件审结且执行完毕止)的供应商响应分包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
参
中标候选人(陕西乾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不
分等级资质3.投标单位在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企业库内并持有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颁发的通信信号信息工程(专业或劳务)《施工资格审查合格证》。4不接受与集团公司及所
属单位间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限制期内(指自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起诉维权或收到诉
诊文书起至案件审结且执行完毕止)的供应商响应分包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漏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盛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
中标候选人(西安龙烁铁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
中标候选人(陕西乾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299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
前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
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
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
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异议应通
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异议人的
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人具禄营业执照的,联营业执照腹印件③异议事
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④异议请求及主张:⑤异议人为采购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
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科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交
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
陕西西铁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鸡站4道南咽喉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全部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西铁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西铁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柳巷288号
联系人:王志航
电话:18292457834
电子邮件:85758694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雷洁
电话:15091449525
电子邮件:xaztbdlfgs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金
010302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