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季度第二批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

2024年第4季度第二批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

2024年第4季度第二批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

定点协议管理审定结果公示

为确保盘龙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6号)的规定,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区属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并经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备案,为做好盘龙区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现将审定结果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4年第4季度第二批盘龙区共有7家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经办科室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验看,经盘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共有7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审定(详见附件1)。

二、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4年4季度第二批盘龙区共有1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经办科室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申报材料进行了材料审核和实地验看,经盘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共有1家零售药店通过审定(详见附件2)。

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5年1月2日止,共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及窗口服务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

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

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窗口服务科********

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附件1:2024年第4季度第二批盘龙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附件2:2024年第4季度第二批昆明市盘龙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公示表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2024 年第4季度第二批昆明市盘龙区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公示表

附件2:2024年第4季度第二批昆明市盘龙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公示表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kmpl.gov.cn/c/2024-12-30/*******.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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