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高速公路大单中标结果

又一个高速公路大单中标结果

国道108线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一级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三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灵石县。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

(2)建设规模:

国道108线太原晋中界至灵石南关一级公路全长213.203公里,分两段进行实施,具体如下:

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段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5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主要工程:大、中桥24座/7051米(其中大中桥19座/6175米,分离式交叉5座/876米),涵洞174道,通道15道,天桥17座,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21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标准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段全长155.20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局部路段采用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主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5米。主要工程:隧道3200m/3座;主线共设桥梁*****m/43座。其中,特大桥1207m/1座,大桥*****m/33座,中桥664m/9座,通道23道,天桥13处,涵洞135道;互通式立体交叉9处(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7处,其中1处新建、2处利用、4处部分互通);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3处,监控中心1处(与雅安收费站合建),养护中心1处(与洪相停车区合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标准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8万元。

(3)运营内容:项目公司运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路面养护;

②路基养护(包括但不限于路基结构、路肩、边坡、挡土墙、边沟、排水沟等的养护);

③桥梁、隧道、涵洞等的日常养护;

④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养护;

⑤绿化工程的运营维护;

⑥养护工区、服务区、收费站的运营维护,以及收费管理就自运营维护设施修复养护工程;

⑦服务工程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的运营维护。

2.1.3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暂定特许经营期限为34年。

建设期(含准备期、建设工期):4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准备期应不超过12个月。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暂定30年,自交工验收合格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本项目的收费期最终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期限为准。

2.1.4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8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政府和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共同出资(政府方出资*****.00万元,占比17.07%;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出资******.58万元,占比82.93%),政府方出资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特许经营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剩余******.30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由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进行筹集。政府方出资*****.00万元作为财政支持上限控制,支持额度不超过中标特许经营者的申请额,最终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核定资金规模为准。如省级财政补助未达到预测值,不足部分由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进行承担。

太原晋中界至太谷任村路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政府和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共同出资(政府方出资*****万元,占比12.87%;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出资*****.8万元,占比87.13%),政府方出资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特许经营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剩余******.2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由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进行筹集。

太谷任村至灵石南关路段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政府和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共同出资(政府方出资*****万元,占比19.74%;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出资******.6万元,占比80.26%),政府方出资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特许经营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剩余******.4万元,占总投资的80%,由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通过市场化融资渠道进行筹集。

2.1.5操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


中标信息

中标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费期限:360个月

超额收益分配限值(A)(万元):*******.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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