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市分行各县市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市分行各县市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市分行各县(市)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市分行各县(市)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项目编号:HBXT-2024-*****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市分行各县(市)支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标包

综合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综合单价优惠折扣率

包3:孝昌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

孝昌县城环购物中心

0.4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孝昌县康宁生活超市

0.30%

包4:安陆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安陆市桥东平价超市

3.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纳川商贸有限公司

2.00%

包6:云梦县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第一中标候选人

孝感市好食机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1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锄乡禾农产品有限公司

4.71%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

公示媒体: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行

联系人:吴经理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新华路188号

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人:吴凯文、管绪刚、胡箐、刘丽萍

联系电话:180*****681/199*****533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国邮政储蓄 食堂食材配送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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