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LH[GK]*******-1
二、项目名称:明溪县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五一北路126号 | 1,520,000.00元 | 99.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图书):
货物类(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图书 | 图书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 | 批 | 1,520,000.0000 | 1,52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赖珍华 |
评审专家: | 傅松茂、伍峰、陈辉、严拓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货物类1.1%、服务类0.8%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以上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2、代理服务费交纳帐户:户名: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0*****000355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3、退还中标方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纸质合同原件送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备案一份且需按规定时间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图书:2.0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明溪县第一中学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学府路369号
联系方式:186*****01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151*****270、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话:151*****27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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