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一期)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监理中标公示
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一期)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监理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3日)
项 目 名 称 | 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一期)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监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9848 | ||||||||
招标人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一期)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监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恒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取费比例48.48%(暂定监理费634312.32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两江新区建管局 | 联系电话 | |||||||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 |||||||||
两江新区纪检组 | |||||||||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一期)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经审〔2015〕48号文、渝两江经审〔2015〕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20%,银行贷款8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2.2项目概况:
悦港纵一路工程(一期)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26m。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悦港北路,北止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全长约1.5km。道路全线无结构物。
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双向2车道,标准路幅宽度为16m,道路呈东西走向,起点接现状悦复大道,自西向东,终点接悦港纵一路,全长约342m。
2.3建安投资:约55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2.5招标范围:悦港纵一路道路工程(一期)及E标准分区配套路网一期(一号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临时截排水沟工程、还建道路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现状管线保护工程及土石方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监理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的截图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二村28号1楼 |
联系人: | 阙老师 | 联系人: | 苟利平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023-67718335 |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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