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302破申24号关于、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结果的公告
2024黔0302破申24号关于、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结果的公告
关于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投资人招募结果的公告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遵义市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4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城公司”)进行预重整;根据申请人贵州格智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黔0302破申25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企业核心资产,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永和城公司、新天地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联合于2024年12月1日于多个公开平台面向全国发布《关于多种方式、多种标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现招募工作已经结束,管理人将本次投资人招募结果公告如下:
招募公告发出后,在公告确定的报名期限内,共有四家分别是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臻泽投资有限公司、齐域(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希亚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军华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按规定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200万元尽调保证金。尽调保证金缴纳后,意向投资人根据管理人要求,分别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书以及尽调要求,管理人按照意向投资人要求配合尽调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2024年12月23日,管理人于多个公开平台公示本案《投资人评选规则》,并向各报名意向投资人公布以上规则。
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30分,管理人与人民政府住建专班及红花岗法院相关主要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由新区政法委相关领导同志担任监督员,并分别邀请新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同志,新区政法委相关同志,新区公安分局相关同志,红花岗区人民法院相关同志,永和城公司及新天地公司主要抵押债权人、施工单位以及业主等债权人代表,永和城公司及新天地公司股东进行参会召开投资人评选会议。其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臻泽投资有限公司于12月26日晚向管理人提出退出重整投资并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其余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不低于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如期参加投资人评选会议。经过必要的述标、答疑、评委打分等评审环节,最终确定北京中军华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投资人评选中选投资人,杭州希亚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投资人评选备选投资人。
特此公告。
遵义市永和城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遵义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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