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办公工作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办案办公工作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工作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1: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鸿江,陈龙福,薛一明
总成交金额 ¥18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133*****298
采购单位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城厢镇永安路2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5-********
代理机构名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1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298
附件:
附件1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起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DCGC[CS]*******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工作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起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惠安县螺阳镇盛世锦都5幢105号(世纪大道中段东侧) 1,813,366.00元 92.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工作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工程类(福建省起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工作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竞争性硬商文件、碰商响应文件、合同及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日内(需同步配合修线工程工期) 傅超群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闽235*****01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闽建安B(2013)******* 1,813,36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薛一明
评审专家: 黄鸿江 、 陈龙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成交标段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0%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7%计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帐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工作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1.56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安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永安路228号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1111室

联系方式:133*****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133*****298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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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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