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001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3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详见附件 1 *******.5
 合计金额小写: *******.5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壹万零叁佰贰拾元伍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项目建设费

分项金额(元)

备注

1

软件开发费

******.50

2

数据处理服务费

*******.00

3

标准规范编制费

*****.00

金额合计

*******.50

备注:型号规格及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新的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模式的信息化支撑需求,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业务、数据、应用融会贯通,开展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标准规范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和应用体系建设。

1.1.1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结合长沙市政府土地和房屋管理工作要求,制定《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数据管理暂行规范》,内容应包括数据服务建设、数据应用标准、管理系统标准。

表1本期新建标准规范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备注

1

标准规范编制

《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数据管理暂行规范》

1.1.2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以提升长沙市土地和房屋联动监测监管数字化能力为目标,对土地和房屋数据进行归集、治理,构建好数据鲜活、完整、关联的房地数据底板;并结合业务需求,深度挖掘数据能力,为房地联动监管进行数据赋能,提升全市土地和房屋数据利用能力。

表2本期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备注

1

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数据库

作为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的数据基础,包括基础数据、规划数据、土地数据、房屋数据、价格数据和专题数据六大类数据

2

数据治理

数据收集

数据收集应包括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智慧平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管理系统、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长沙市房屋网签备案平台2009年-2023年之间的部分土地、房屋和价格数据成果

3

数据分析

应基于统一的时空坐标系,对从资规、住建汇聚的土地审批、土地供应、房屋销售、交房交证等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将每类数据与相关数据进行叠合、属性关联,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关联性,便于数据未来的整体利用,避免数据逻辑上出现交叉混乱,引起新的数据管理问题

4

图形数据治理

通过人工对比不同来源数据及相关台账、案卷数据,对潜力用地预估、近期可供、出让土地楼面价及建设工程规划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房屋预售许可阶段、房屋网签备案阶段、不动产登记阶段、房屋销售阶段缺失的图形属性数据进行治理

5

台账数据治理

应对台账数据进行数据治理,治理内容包括缺失值清洗、格式内容清洗、逻辑错误清洗、非需求数据清洗以及版本不一致清洗。

6

图属关联

应基于“批-供-建-售-竣-登”六大阶段,对涉及到的土地和房产数据进行关联,主要通过项目号、档案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等关键字段进行房地数据挂接,实现各阶段土地和房屋业务数据之间的关联

7

专题图建设

主要包括最新版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开发、批而未供、供而未建、闲置土地、房产开发、房屋销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预售未验、已售未签、验而未登、出让土地价格、房屋价格指数等现状专题图

8

数据质检

主要工作包括对数据完整性、数据一致性、数据规范性、数据关联性等四个方面对质量进行质检,保障最后入库的房地数据成果质量是合格的。

9

数据入库

将符合质量要求的数据进行数据建库,并根据数据类型采用对应的数据引擎入库至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数据库,便于数据统一管理和统一发布服务

1.1.3应用体系建设

本项目新建应用系统为长沙市房地联动开发动态监测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数据底图、房地联动、土地监测、房屋监测、价格监测、系统管理及接口建设七项内容。

表3应用系统建设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备注

1

数据底图

基础图层

图层管理

2

基础数据

3

规划数据

4

土地数据

5

房屋数据

6

价格数据

7

专题图层

土地开发

8

房产开发

9

房地价格

10

图形工具

专项统计

11

综合查询

12

图形浏览

13

一号联动

14

房地联动

土地监测指标

房地产报告

15

指标信息展示

16

可开发容量超限预警

17

出让金逾期预警

18

房屋监测指标

指标信息展示

19

商品房去化周期预警

20

年度总量指标

指标统计

21

数据定义说明

22

数据同比展示

23

价格监测指标

指标信息展示

24

房屋价差预警

25

土地监测

土地审批

总量统计

26

数据分析

27

土地供应

总量统计

28

数据分析

29

出让金预警

30

已供土地开发容量超限预警

31

开发建设(土地)

总量统计

32

数据分析

33

批而未供

总量统计

34

数据分析

35

预警分析

36

供而未建

总量统计

37

数据分析

38

预警分析

39

闲置土地

总量统计

40

数据分析

41

预警分析

42

房屋监测

开发建设

总量统计

43

数据分析

44

房屋销售

总量统计

45

数据分析

46

竣工验收

总量统计

47

数据分析

48

交房交证

总量统计

49

数据分析

50

建而未售

总量统计

51

数据分析

52

售而未签

总量统计

53

数据分析

54

去化周期预警

55

签而未验

总量统计

56

数据分析

57

验而未登

总量统计

58

数据分析

59

价格监测

土地出让价格

总量统计

60

数据分析

61

房屋销售价格

总量统计

62

数据分析

63

房地价差预警

64

房屋价格指数

总量统计

65

数据分析

66

智能测价

参数管理

67

价格测算

68

价格检测

69

价格查询

70

周边项目

71

系统管理

指标模型管理

指标模型基本信息管理

72

指标模型字段配置

73

指标模型统计配置

74

指标模型条件查询配置

75

运维管理

服务监控

76

数据监控

77

数据管理

78

数据服务管理

79

应用服务管理

80

接入方管理

81

日志管理

82

登录认证

83

凭证安全监管

84

菜单管理

85

角色管理

86

台账管理

87

接口建设

土地数据接口建设

土地审批数据接口

88

土地供应数据接口

89

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2023)数据接口

90

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数据接口

91

土地可供量数据接口

92

批而未供总量数据接口

93

土地可供储备量数据接口

94

闲置土地总面积数据接口

95

房屋数据接口建设

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数据接口

96

房屋预售总建筑面积数据接口

97

网签销售总建筑面积数据接口

98

竣工总建筑面积数据接口

99

确权登记总建筑面积数据接口

100

价格数据接口建设

土地成交最高价(楼面价)数据接口

101

土地出让平均价格(楼面价)数据接口

102

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均价数据接口

103

商品住宅最高销售单价数据接口

104

商品住宅平均销售均价数据接口

105

商品住宅房价指数数据接口

1.2项目建设服务要求

1.2.1建设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最终验收。

1.2.2成果提交要求

包括数据成果、软件成果和文档类成果。

1、数据成果:最终建库成果数据2套;

2、软件成果:完成在指定服务器上平台成果的安装部署。

3、文档成果: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文档类成果各提供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文件1份。

2.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项目需要组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拟投入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签订合同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说明:达到试运行标准且通过初步验收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终验通过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800*****9620016)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2-12 —— 2025-06-12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长沙市数据局对信息化项目验收要求开展。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包括数据成果、软件成果和文档类成果。

1、数据成果:最终建库成果数据2套;

2、软件成果:完成在指定服务器上平台成果的安装部署。

3、文档成果: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文档类成果各提供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文件1份。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最终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内容,按期提交项目成果资料。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会议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验收评审会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若发生侵权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2.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对项目的进展享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成果以及甲方应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

5.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必要的资料和文件,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项目需求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保障项目按时顺利实施。

6.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提交相应的成果,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审查及报批工作。

5.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7.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委托他人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能部分或全部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8.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乙方员工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须负连带责任。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资料。

9.乙方应对项目成果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技术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但乙方有证据证明延期交付是甲方原因造成的,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7.5.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超过合同期限的,还应按本合同第7.4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返工三次仍然不能通过审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价款。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7.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部分转让、全部转让或委托他人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价款。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

7.7.乙方未及时向甲方通报、配合处理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或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赔偿损失。

7.9.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10.法律法规调整、政策变更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段宁 法定代理人: 欧景雯
委托代理人: 肖海岭 委托代理人: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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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动态监测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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