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项目(项目编号:GN2024-04-*****),于2024年12月31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2楼第4开标室竞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军源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响应报价:******元/年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三、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特此公示。
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GN2024-04-*****)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一、采购条件
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项目,出租人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价。
二、项目概况和出租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场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标的物完整程度以竞价人实地现场踏勘为准。
2、出租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出租为其中的:
(001):北二环厂区边场地。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001北二环厂区边场地)的竞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竞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价。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向参与竞价的竞价人,安排本单位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竞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 2楼第4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竞价的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时30分
竞价地点: 2楼第4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价,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网站上发布。
2、出租标的物情况及租金要求
本项目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北二环厂区边场地招租,租期为2年,竞价底价为******元/年,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3、竞价程序:本项目采用一轮报价方式进行竞价,以通过初步审查且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报价相同的以递交响应文件在先的供应商排名优先。同等条件下(排名先后不影响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可在优先权行使期内行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未参与本次竞价,视为放弃本次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报价低于其他竞买人的,其他条件相同,原承租人可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其决定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有权选择以当前最高竞标价格作为其最终报价成交。如原承租人未参与本次竞价或放弃本次优先承租权,地面设施转让由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尽快协商解决,不得影响出租人场地出租利益。竞价具体程序如下:
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竞价函的竞价人名称,现场开启各竞价人响应文件,并唱出各家竞价人的报价,由代理机构将响应文件递交评审小组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成交人。
4、对竞价人的特别要求
(1)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成报名的竞价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成交后出租人不额外承担出租标的内任何拆除费用。踏勘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 。
(2)租赁者必须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定,不能在场地内存放任何可能构成危险、对环境有害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如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化工产品等。确保租赁场地的作业或物品不能对周边造成危险、环境污染等。
(3)租赁者原则上不能改变场地的现有结构,也不能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改建或设立永久性结构。
(4)租赁期内,出租场地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租赁,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租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场地。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租赁期满,如出租人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起30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场地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满,如出租人场地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成交,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场地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10号
联系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 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403室
联系人:王工、孙工
联系电话:(188*****350)、0551-********(182*****580)
标签: 区边场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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