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5年城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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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2025年城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ZX2024-12-37)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国家税务总局蒲城县税务局2025年城区食常食材配送服务项:
中标人:滴城泽汇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成交优惠率:s
二、其他: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浦城县税务局纪检组。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演城县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尧山路西段
联系人:程丹
电话:0913-72009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环西路南段元晟合中心6层
联系人:陈品品崔文蔡丹王琦
电话:029-88110800转8029
电子邮件:532772190q4.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五、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2一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蒲城县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蒲城县税
务局2025年城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食堂食材),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蒲城泽汇元商贸有限责通的,有公义人员30人,营业收
系标
入为6099.11万元,资产总额海300788万西,
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衡文件中那谢的所属行业):承建
070
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
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5
商贸
企业名帮(盖检,酒城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4年2月30日
0s76013si0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从业人员、营业收资辛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
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相关数据,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
>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
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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