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结果公告

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2层

中标(成交)金额:95,267(元)

评审总得分:9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2包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疆北(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新民市辽河大街58甲

中标(成交)金额:122,500(元)

评审总得分:86.83(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3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67号奉天银座C座18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22,500(元)

评审总得分:80.16(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4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格林自由成B座2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12,000(元)

评审总得分:78.26(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5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利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8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1005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3.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1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C********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市政府、政府办、司法局(包括复议)、发改局、工信局、城建局、教育局、兴隆堡镇政府、梁山镇政府、社工部、工商联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需要坐班律师)。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15万元/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依据采购人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以及服务时间,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标准的服务。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2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 002 包(C********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委办、红十字会、卢家屯乡政府、大柳屯镇政府、于家窝堡乡政府、红旗乡政府、公主屯镇政府、胡台镇政府、辽滨街道、纪委监委、组织部、巡查办、宣传部、统战部、供销联社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10万元/年。

服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 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 2 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以服务要求为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3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C********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执法局、更新局、开发区管委会、医保局、统计局、营商局、兴隆镇政府、柳河沟镇政府、罗家房镇政府、金五台子镇政府、大红旗镇政府、前当堡镇政府、西城街道、政法委、信访局、残联、党校、党史研究室、融媒体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涉及到新民市具体工作的法律事务。

服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依据采购人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以及服务时间,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标准的服务。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4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4包(C********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水利局、市场局、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审计局、大民屯镇政府、张家屯镇政府、周坨子镇政府、高台子镇政府、三道岗子镇政府、东城街道、团市委、妇联、科协、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10万元/年。

服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依据采购人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以及服务时间,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标准的服务。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5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C********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人社局、交通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法哈牛镇政府、姚堡乡政府、陶家屯镇政府、新农村镇政府、东蛇山子镇政府、新柳街道、机关事务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政研室、编办、总工会、文联、计协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1.法律顾问服务:(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对市政府常务会议题进行法制审核;(4)保护新民市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5)为新民市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2.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3)以新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服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履行期限1年。(注: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即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2年, 否则不予续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依据采购人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以及服务时间,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标准的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晓强、于天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4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5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北京天驰君泰(沈阳)律师事务所,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响应函,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商务条款偏离表,未按采购文件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商务条款偏离表,未按采购文件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司法局            

地址: 新民市市府路3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行.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2包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疆北(沈阳)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3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正时所新民市司法局采购文件003包_18.png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新民市司法局采购党政机关及乡镇街法律服务005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鑫利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_00.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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