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 鞍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16:32
评审专家名单 李云峰、王宁、徐玉凤、孙璐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倩、崔馨予
项目联系电话 0412-*******
采购单位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街道韩家峪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上传)_2
公告信息
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3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金利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大石街11号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93.0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食材采购项目(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1.采购人指定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充足稳定的货源;具备良好的仓储能力和快捷的运输能力;能够按采购人的需求计划准时供应。 2.保证每天早8:00前能将产品及时送到采购人地点。 3.采购人要求供货时,必须将食品原料无偿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装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配送证,统一着装,干净卫生,语言文明;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轻拿轻放,配合采购人检斤验货,保证外形完整并按指定位置摆放到位。配送菜品设施(如菜筐、鸡蛋筐、豆腐筐)等干净,无污渍。 4.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送货车辆专车专用,并配有专车配货;车内、车外卫生整洁,车内空气流通,具备防污、防蝇、防腐、防冻设施。需保证所供货品生鲜与冷冻分离,不得一车全部供应。 5.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后,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同时在财政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保证每天早8:00前能将产品及时送到采购人地点。

服务标准:1.食材质量标准按照服务需求响应表中食材要求标准执行。 2.验收标准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3.严格按照采购方的标准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云峰、王宁、徐玉凤、孙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街道韩家峪村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崔馨予           

电 话:04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BZ*******】食材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金利工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上传)_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上传)_2.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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