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MA1P0QFJ3Y |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6号联创科技大厦B座20层 | 97.3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构建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业务流程及应用场景,建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机制,纸质卷宗集中保管机制,推进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的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模式。 服务要求:服务工作必须在法院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无条件遵守《保密协议》(由采购人提供,双方另行签订)和法院的有关规定。 |
岳涔、董敏、焦贤(采购人代表)
本项目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下同)以下费率1.5%;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壹佰陆拾柒元整(小写:¥9167.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婷
电话:0519-********-601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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