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搬迁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TZ-G-2024-010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惠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乡新锦村大闸片自然村29-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当涂县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当涂县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鲁颢 执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证书编号:皖234*****5364)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立强、夏兴国、夏春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4条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联系电话:055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当涂县江心乡三联行政村三一片自然村200号
联系方式:王鹏、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603室
联系方式:151*****372、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婷
电话:151*****372、0555-*******
标签: 搬迁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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