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乐沙财采监〔2024〕37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乐沙财采监〔2024〕37号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投诉结果处理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液压破拆工具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莱易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重庆市渝北区云岗路2号附12号
被投诉人1: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
住所:乐山市沙湾区福田路13号
被投诉人2: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12楼3号
四、基本情况
重庆市莱易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就液压破拆工具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7日收到投诉书, 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2024年11月11日,本机关分别向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和四川嘉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1.要求提供样品的,未按规定设置样品的评审因素。
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实际履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
标签: 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