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辅助社工及残联专干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
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辅助社工及残联专干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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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4-******-*****-001-001
二、合同名称:津桥街道工作餐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辅助社工及残联专干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边东街20号甲
联系方式:139*****681
供应商(乙方):沈阳至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69-2号(3门)
联系方式:131*****0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东区津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辅助社工及残联专干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本采购项目立足于引进具有丰富的集体用餐配送经验,能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风险的社会餐饮机构进行经营及管理。中标供应商必须坚持为社区工作者、辅助社工及残联专干服务的方向,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卫生可口、价格合理、服务周到。 2、每餐不得少于两荤菜、两素菜,每周提供水果或酸奶不得少于三天。中标供应商提前一周向采购人公布下周一周的套餐,不低于2套,供采购人选择。少数民族人员需根据民族习惯单独配餐。 3、具体集体用餐配送指标如下: 投标供应商按14.5元/餐/人的标准,向采购人需求16个社区点位按时按量供餐。中标供应商必须响应此报价要求。 4、中标供应商须按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5、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由正规企业生产销售,严禁使用转基因食品或其加工产品。原辅材料质量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原材料辅料感官指标达到服务需求的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20,000.00元
合同金额:82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1-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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