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转让挂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转让挂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成交)
标的名称: 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东[2024]035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2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6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3553.0558 竞买保证金(万元): 700
报价幅度(万元): 1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4/12/20 10:00:00
成交人: 惠东县聚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成交价: 3553.0558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和惠东府办文处〔2024〕597号精神,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转让一宗石方资源。本次石方资源网上挂牌转让具体事务由惠东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我局”)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项目;

  (二)位置:稔山镇。

  (三)转让石方资源种类:花岗岩等项目弃用石渣;

  (四)拟转让石方资源预估量:90.97万立方米;

  二、本次石方资源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该石方资源挂牌转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00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石方资源网上挂牌转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五、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石方区现场踏勘,根据现状及现有资料进行复核(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六、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竞得人应当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及属地政府签订《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收到我局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三方签订的《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原路原额予以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系统产生成候选人后原路原额退还。

  八、其它事项

  (一)根据《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段)建设工程沿线挖方剩余土石方分类测量测绘复核报告》(项目编号:WDKC-KCBG*********-2)显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沿线挖方剩余石方资源预估量为90.97万立方米。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目前正在建设阶段,部分石方资源仍在开挖中。

  (二)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石方资源在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项目内,本项目石方资源由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招标施工单位进行开挖。本次挂牌区域所挖的石方资源原则上在项目弃土场堆放管理,或直接由施工单位与竞得人对接交付。外运通道原则上使用本项目施工便道,凡需使用村道的,必须与属地政府协调解决利用村道的相关问题及承担相应的责任费用。如竞得人需另行开辟新道路使用的,涉及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本次转让的石方资源须按照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限时清运,原则上施工单位开挖出来起5日内由竞得人完成外运。竞得人需配合项目施工单位在弃渣场复耕复绿前,将剩余公开出让的石方资源处置完毕;否则,竞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施工方有权单方面处置现场堆放物,视同竞得人放弃权益。若竞得人在处置过程中对弃渣场造成破坏的,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竞得人取得本次石方资源后,必须依法进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石方资源。

  4、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本次石方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政策和市场调节等可能导致其价值减损的因素,竞买人竞拍前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意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竞得本次石方资源,领取《产权交易通知书》或签订《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后,相关风险由该竞买人(即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我局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以到石方资源所在地实地考察。竞买人竞拍前应当充分知悉该情况:本次石方资源在竞拍行为进行时或进行后,可能因施工计划的原因处于尚未开采或已开采但尚未运至堆放区域的状态。我局按《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段)建设工程沿线挖方剩余土石方分类测量测绘复核报告》(项目编号:WDKC-KCBG*********-2)勘察区域的石方数量提供,竞得人可派人现场监督。我局不承担因竞得人清运所导致的损失,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转让石方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转让石方资源不存在任何异议。我局不承担因竞得人清运等因素造成的石方数量损耗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石方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7、竞得人在装运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8、本次挂牌转让的石方资源,其储量勘察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仅供参考,本次转让的石方资源规模、形态、方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出的石方资源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9、成交价以竞得人实际竞得的出价为准,成交价不包含税费等其它费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逾期领取《产权交易通知书》或拒绝签订《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惠东稔山段)建设工程剩余石方资源公开挂牌转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石方资源交易成交价格及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九、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局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可在挂牌期间与我局联系。联系人: 钟先生 ,电话: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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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方 转让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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