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浏阳市洞阳镇等8个乡镇南园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深翻耕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市浏阳市洞阳镇等8个乡镇南园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深翻耕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长沙市浏阳市洞阳镇等8个乡镇南园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深翻耕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YCG-GK-202*****000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农田建设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四栋2楼6222室   
供应商(乙方):  长沙极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关口街道农副产品大市场A区4栋六单元201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浏阳市洞阳镇等8个乡镇南园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深翻耕服务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深翻耕服务 其他农业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柒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浏阳市洞阳镇等8个乡镇南园村等29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投融资创新)深翻耕服务,深翻耕的实施内容为秋收后完成农田深翻耕(用四铧犁翻耕,翻耕深度20-25厘米)。详见附表:

序号

乡镇

建设村

深翻耕面积(亩)

备注

1

金刚镇

金声村

990

农田深翻耕

2

金刚镇

沙螺村

840

农田深翻耕

3

金刚镇

山虎村

1220

农田深翻耕

4

金刚镇

金市村

420

农田深翻耕

5

金刚镇

丹桂村

718

农田深翻耕

6

金刚镇

平湾村

680

农田深翻耕

7

大瑶镇

枫林村

1030

农田深翻耕

8

大瑶镇

华园村

1130

农田深翻耕

9

大瑶镇

南阳村

930

农田深翻耕

10

大瑶镇

强盛村

1320

农田深翻耕

11

大瑶镇

天和村

500

农田深翻耕

12

大瑶镇

上升村

990

农田深翻耕

13

荷花街道

南环村

1920

农田深翻耕

14

荷花街道

牛石岭村

1390

农田深翻耕

15

荷花街道

嗣同村

860

农田深翻耕

16

荷花街道

西环村

900

农田深翻耕

17

沿溪镇

金桔村

1300

农田深翻耕

18

洞阳镇

南园村

2162

农田深翻耕

19

官桥镇

集镇村

1270

农田深翻耕

20

官桥镇

石灰嘴村

2480

农田深翻耕

21

官桥镇

苏故村

1320

农田深翻耕

22

普迹镇

普泰村

2000

农田深翻耕

23

普迹镇

书院新村

2030

农田深翻耕

24

普迹镇

五丰村

1260

农田深翻耕

25

普迹镇

新街村

1500

农田深翻耕

26

沙市镇

敦睦村

1620

农田深翻耕

27

沙市镇

沙市村

1060

农田深翻耕

28

沙市镇

赤马村

1000

农田深翻耕

29

沙市镇

莲塘村

1160

农田深翻耕

总计

*****

说明:

1、最终结算价(按实结算)=现场验收合格面积*75元/亩

2、单价包括深翻耕农机作业价格、运输费、保险费和人工费等费用的综合单价。

3、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甲方指令,完成指定范围内的深翻耕作业,深翻耕作业范围的调整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甲方对乙方擅自作业区块不进行验收且不支付服务款项。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材料设备运输、保管及保险。

①、项目实施时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等。

②、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转运、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③、负责其派出、聘请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由乙方统一进行深翻耕的施工作业,街镇确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乙方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实施方案

乙方提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售后技术服务到位的实施方案。

(4)质量标准: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2022;用四铧犁翻耕,翻耕深度20-25厘米;田块翻耕无死角;翻耕后田埂应恢复原状,不引起农户的纠纷。

2.人员配置要求

按项目要求提供。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项目要求提供。

4.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按实际实施面积结算。
2.付款方式:

序号

付款条件

达到付款条件起XX日

支付合同总金额XX%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1

项目完成形象进度70%并经采购方监理、乡镇村确认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

支付合同价的50%

2

乙方完成项目全部内容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项

15个工作日内

支付合同价的50%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筱水支行(长沙极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820*****000******)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2-31 —— 2025-03-31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中的技术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中的技术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等中的技术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浏阳市财政局文件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申请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过程中,农田深翻耕作业必须留有建设前、中、后对比影像资料。

(2)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组,对深翻耕项目进行考核验收,按照项目要求核实深翻耕面积,核实深翻耕工程质量。

(3)乙方在进行实施、验收时必须完全服从合同条款约定。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李向波 法定代理人: 高悦
委托代理人: 李向波 委托代理人: 高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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