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勘查区块探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张公矿示告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等2个勘查区块探矿权的通知》、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委托出让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等2个勘查区块探矿权的函》,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张家口中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勘查区块探矿权进行拍卖出让,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张家口通泰能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场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大街西山底小区3号楼3层3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XWP3Q3G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日
地点: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大型开标室(478)
三、成交勘查区块探矿权基本情况
勘查区块名称:宣化区赵川金矿普查
矿种:金矿
勘查工作类型:预查阶段
地理位置:宣化区赵川镇
面积:2.74平方千米
区域坐标:
14,115.*******, 40.4532169
15,115.2057104, 40.4532166
16,115.2057107, 40.4530000
17,115.2015000, 40.4530000
18,115.2015000, 40.*******
19,115.2045000, 40.*******
20,115.2045000, 40.*******
21,115.2015000, 40.*******
22,115.2015000, 40.*******
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33万元
注意事项:
1.拍卖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3个月内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一次性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还应按规定的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2.拟出让勘查区块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保护林地、一般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规定范围内等约束性条件的,转采时应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或规定,符合相关管控要求方可转采,竞得人竞得探矿权后,自行承担风险。
3.《探矿权出让合同》签署后,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提交办理探矿权申请登记资料,领取勘查许可证。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勘查),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5.本次出让勘查区块探矿权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可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因竞得人违法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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