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考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考核结果的公示
唐山市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
考核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我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平台化”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唐医保函【2024】57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冀医保规【2024】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医师考核办法》(冀医保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正向引导、动态调整的原则,对我区2024年度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点医药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114家,其中:96家考核得分≥90分,考核等级为A;18家70分≤考核得分<90分,考核等级为B。
定点零售药店308家,其中:286家考核得分≥90分,考核等级为A,22家80分≤考核得分<90分,考核等级为B。
二、医保医师
对我区6家定点医院12名违规医保医师进行了扣分处理:给予扣分分值1分、2分、3分不等、约谈、限期整改的处理。
公示期限为5日(自2025年1月2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请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5日内向经办机构提出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
(受理电话:0315-*******,0315-*******。)
唐山市丰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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