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评审结果公告

病媒生物防制评审结果公告

待评价

重庆市大足区妇幼保健院病媒生物防制

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浏览次数: 44

公告中

2025-01-02 13:49:16

审合同

2025-01-02 14:47:01
3

待评价

4

已完成

需求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5-01-02 13:49

采购编号: ********

其他要求:


控制效果均要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 ,
1、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板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原房、食品仓库、配电房)防鼷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其计算方式: 鼠迹阳性的以5米为一处;防鼠设施按15平方米为一处。
2、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周围五米的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 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婉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3) 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3、灭蝇标准
(1) 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 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走;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厨房、加工、销售直接入口的摊档) 防端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以15平方米折算1间)。(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4、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0只。(2) 有活蟑螂卵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3)有蟑螂粪便、蜕皮、死蟑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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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信息

重庆市大足区妇幼保健院

评审结果公告:
分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价金额 成交金额 实际成交金额 评审方式 评审结果 需求日期 成交/未成交原因
重庆市大足区妇幼保健院病媒生物防制 重庆市大足区野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9600.00 9600.00 9600.00 - 成交 2025-01-02 14:36
已中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媒生物防制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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