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中标结果
焦作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焦财招标采购-2024-54-A | ||||||||||||
二、合同名称: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三、项目编号:焦财招标采购-2024-54 | ||||||||||||
四、项目名称: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细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协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999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 ||||||||||||
联系人:卢晓燕 | ||||||||||||
联系方式:******* | ||||||||||||
2.供应商(乙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中型 | ||||||||||||
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 ||||||||||||
联系人:许恒山 | ||||||||||||
联系方式:178*****127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一)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站点建设及仪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如因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备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经甲方同意后延长交付期限。如在项目建成质保和售后服务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影响,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履行质保和售后服务义务,质保和售后服务期按乙方中断的时间自动顺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 (二)交付地点:焦作市。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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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月3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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