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照明设施专项检测项目
瑶海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照明设施专项检测项目
瑶海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照明设施专项检测项目
一、合同编号: 2024AYYFN*****-001
二、合同名称: 瑶海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照明设施专项检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4AYYFN*****
四、项目名称: 瑶海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照明设施专项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瑶海区市政养护所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郎溪路与新安江路交口北300米(路东侧)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 安徽优测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合肥软件园一期 A4栋 A4-409
联系方式: 131*****0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瑶海区2024年度区管市政照明设施专项检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检测(频率以采购人任务单为准):(1)检测频率:节电率检测频率为 1 年 4 次,每季度 1 次。每次检测选取3 条主干道、5 条次干道及 10 条支路上的路灯计量柜不低于 18 块电表(服务期内禁止重复选取),作为检测点,对比改造前同期用电量计算节电率。(2)检测道路中,前期已完成节能改造(已更换电子镇流器)的路灯设施, 在关闭节能设备(不调功率、不调光)状态下运行,采集任意 3 天照明设施的耗电总量,作为该部分节电率测算中未节能改造基数(用电量)。(3)检测道路中,合同期内新移交路灯设施,以其每台路灯计量柜为单位, 在电感镇流器状态下采集任意 3 天原始耗电总量,作为该部分节电率测算中未节能改造基数(用电量)。基数采集及统计完成后,由路灯养护企业再进行节能改造。(4)节电率测算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比对计算:检测道路节能设备正常运行 状态下,亮灯后三小时开始第一次调功率(调光)、凌晨零点第二次调功率(调光),采集任意 3 天照明设施耗电总量,同步采集调功率(调光)后现场照度, 需满足国家相关要求。该部分耗电总量为节能改造后数据,对比该部分未节能改造基数,计算节电率,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加盖 CMA 检测专用章)。(5)功能性检测:按采购人需求对瑶海区区管路灯进行检测,节能改造后, 路灯照度是否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相关规定,总体亮灯率≥99%,节电率≥40%。(6)路灯合同能源管理产品质量检测:对路灯合同能源管理中施工单位采 购的节能产品、电缆线、路灯光源等设备及材料进行质量、电气安全、节能参数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抽检一次)。对测量结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加盖 CMA 检测专用章)。2、照明设施检测:(1)照明维修材料进场验收检测:对测量结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 加盖 CMA 检测专用章);(2)瑶海区市政所在管所有市政道路光照度检测:对测量结果出具检测报 告(检测报告需加盖 CMA 检测专用章)。(3)照明设施主要对低压配电柜(测量各负载支路工作电压、工作电流、漏 电流,是否具有独立漏电保护器)、灯杆(探伤检测:根据采购人任务单,主、 次干道及支路抽取 100 柱样品;小街巷抽取 30 柱样品),对测量结果出具检测 报告及设施检测综合评定报告(检测报告需加盖 CMA 检测专用章)。3、新移交照明设施验收检测:对服务期内新移交照明设施接地电阻值检测,配电柜(材质、箱体厚度、涂 层)检测、灯杆(壁厚、涂层)检测,灯具(光电参数、环境试验、防护等级)检测、变压器直流电阻、耐压等检测、高压管线规格符合性检查。对测量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加盖 CMA 检测专用章)。4、业主交办的其他照明设施检测服务事项。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6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瑶海区 3.服务方式:满足 1.2.2 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信息:
标签: 政照明设施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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