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城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鼎市城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福鼎市利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点头镇山柘村山柘坪98号 | 1,500,000.00元 | 城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总价):*******元 |
采购包1(城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类(福鼎市利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福鼎市城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服务类采购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合同签订(10)日内进场服务,服务期为1年。 | 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1,5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威 |
评审专家: | 洪飞艳 、 林扬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B、代理费用按照预算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100万及以下部分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万以上部分按成交金额0.8%)*2收取; C、招标服务费转账银行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账号:3505 0168 7107 0000 1810 开户名: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城区无主建筑垃圾清运服务:3.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评审,宁德志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最终报价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统一报价*******元,属无效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2、福鼎市利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报价折扣41%。
名称:福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鼎市古城东路126号
联系方式:0593-*******
名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瑞盛国际广场A7栋3层319-320号
联系方式:138*****581
项目联系人:林冰冰
电话:138*****581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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