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英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营口市西市区西市冷库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C********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食材: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调料、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它半成品等主副食品

服务要求:(1)符合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最新国家标准要求。(2)所供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3)有出厂包装的商品要求:无破损、无污渍、无临期、无过期、无霉烂变质等情况。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食品名称、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质保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每批所供货物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0%)(4)无出厂包装的商品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5)如果在供应期间采购单位接收到食材的质量问题,经核实处罚将由供货商承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货商应赔偿并负全部责任。(6)按照食堂要求的送货时间和地点将食材配送到位,具备随时补货和应急采购能力,应对灾害气候等突发事件状况。确保装卸过程中食品质量安全、不破损、不散落、不影响甲方单位环境卫生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及时配送、不合格食品退换、特殊情况追加补充食品。(7)在购进食材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作日每天早八点钟前送达。

服务标准:保证食材安全可靠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新杰、李澜燕、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40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鼎域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市北街34甲13号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雲龙           

电 话:0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交通事务中心招标文件二次 定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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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鼎域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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