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义和镇大柏小学实验楼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涪陵区义和镇大柏小学实验楼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4日)
项目名称 | 涪陵区义和镇大柏小学实验楼建设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9931 |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大柏小学校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评标结果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金楠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涪陵江洲建筑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仁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标人 | 重庆市金楠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金额(万元) | 209.860151 | 最高限价(万元) | 212.32091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涪陵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涪陵区监察局 | ||||||||
涪陵区招标站 | ||||||||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大柏小学校 2016年12月1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义和镇大柏社区一组。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实验楼73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义和镇大柏小学实验楼建设工程包括挡墙部分、强电部分、弱电部分、室内给排水、室外给排水、室外绿化部分、土建部分、大门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答疑纪要和相关说明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275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
17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大柏小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老师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9*****617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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