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XJ-*******A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搬迁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柏堰湾路与文曲路交叉口欢肆L102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伍仟肆佰零伍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伍仟肆佰零伍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理论考试综合管理平台

品牌(如有):多伦

规格型号: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管理系统V3.1

数量:1套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浓、朱亚萍、叶书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肆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桃州南路89号、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2301-2302室,联系电话:杨先生138*****111、朱工191*****32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公安局

地 址:广德市桃州南路8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38*****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2301-2302室

联系方式:191*****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91*****323

十、附件:

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3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鑫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1-03 14:52:08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5-01-03 15:34:5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

附件: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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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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