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北碚区宇顺建材经营部及北碚区宇华石材经营部诉园林公司、缙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律师事务所选取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北碚区宇顺建材经营部及北碚区宇华石材经营部诉园林公司、缙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律师事务所选取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北碚区宇顺建材经营部及北碚区宇华石材经营部诉园林公司、缙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律师事务所选取
采购人重庆市北碚区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园林公司收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传票2份,(1)案号:(2024)渝0109民初*****号(以下简称案1),原告:北碚区宇顺建材经营部,被告:园林公司、缙云公司,起诉事由:北碚区嘉陵风情步行街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整治工程欠款;(2)案号:(2024)渝0109民初*****号(以下简称案2),原告:北碚区宇华石材经营部,被告园林公司、缙云公司,起诉事由:北碚区政府至缙云山沿线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欠款。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现需采购律师事务所,由其指派代理律师,对以上两案进行应诉、答辩等,被代理人包含园林公司及缙云公司。
中介机构要求以采购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金额*****.0元
金额说明参照《关于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8〕17号),案1诉讼代理费一审包干原价约4万元,案2诉讼代理费一审包干原价约2万元,拟按4折,即两案一审包干合计2.4万元;若案1发生二审,包干原价约2万元,拟按2.5折,即案1二审包干0.5万元;若案2发生二审,包干原价约1.2万元,拟按2.5折,即案2二审包干0.3万元,以上合计3.2万元(含税)进行招采。
选取方式择优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2025-01-08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重庆市北碚区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186*****271
采购需求书下载采购需求书.pdf


2025-01-03


详情请见原网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买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